“兔电”用户服务协议
导言
欢迎您使用“兔电”软件及相关服务!“兔电”软件 及相关服务,系指浙江随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 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并运营的、标注名称为“兔电”的客户端应用程序,向您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展示、设备、订单、我的等等核心功能及其他功能。《“兔电”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是您与公司就您下载、安装、注册、登录、使用(以下统称“使用”)“兔电”软件,并获得“兔电”软件提供的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加入和使用兔电表明您已经阅读并同意本使用条款,您的所有活动和约定会遵从本使用条款。鉴于兔电并非是关乎国计民生或者垄断的行业及企业,因此您对本使用协议不认同的,完全可以选择不加入和使用兔电。
本协议由您与浙江随茺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甲乙方(兔电代表甲方,您代表乙方),浙江随茺科技有限公司在协议中亦称为“兔电”,是一家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文教鹿苑130号的一家企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以充电宝智能租借设备及其软件服务(以下简称“产品”)为核心产品,不同产品型号以不同的价格提供给乙方并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享受设备使用权及收益权。
2、乙方购买甲方的产品并负责设备的铺设,从中可获取产品相应的充电收益分成。
3、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合作代理关系,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作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4、甲乙双方在保证“兔电'品牌的基础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标,并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进"兔电”共享事业为宗旨。前期甲方全力支持乙方拓展所代理区域业务,如果乙方不能较好的做好所属区域的市场,我司有权将所属区域代理进行重新销售规划。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兔电"移动充电设备已经通过了国家质检认证,且甲方确保该设备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利益。甲方销售给乙方或乙方合作伙伴的"兔电"移动充电设备,执行国家相应电子产品“三包”标准,并已经由甲方购买了足额的质量保险及相关第三方责任保险。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 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甲方对该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夸大宣传。
3、乙方有权来到甲方总部参与培训,甲方将跟踪乙方推进情况协助乙方推广“兔电”移动充电设备。
4、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5、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管理服务,包含后台管理系统、远程监控智能终端机硬件故障系统、全程技术支持等。乙方发展的“兔电”移动充电设备所产生的大数据及后续数据模型与甲方共有。
6、甲方负责提供统一的客服电话,提供统一的线上客服服务,甲方需协助乙方解决乙方所覆盖客户的投诉问题,因客户投诉产生的经济损失、涉及赔偿方面的决策权归属甲方。
7、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使设备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无法租借或设备异常等,甲方需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尽力使双方尽可能免受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提供个人或公司真实资质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个人及公司的征信报告、公司的营业执照)供甲方存档。因乙方资质问题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结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区域全力宣传推广甲方的产品,提高甲方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
3、设备不支持非正规采购渠道和非正规流程倒买倒卖,非法跨代理平台绑定销售推广,一经发现此部分设备及其所有收益全部清零处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自负,总部不接受重置设备分配与划拨,且不接受任何协商处理方式。
4、乙方同意统一执行甲方的技术管理、商品管理、客服管理、屏幕和机身广告管理。除统-投放品牌广告之外,乙方如需自主承接覆盖区域内的广告投放需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5、乙方保证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如因乙方及乙方原由涉及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甲方的品牌声誉,任何伤害甲方品牌声誉的行为都应及时制止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声誉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声誉的损失。
7、如用户要求提供发票或者票据,由乙方负责提供。
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及乙方的合作伙伴在向甲方购买“兔电”移动充电设备时,必须及时向甲方付款,提供准确的发货地址和收货人联系方式,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拒绝供货、发货出现偏差或者延误)概由乙方或者乙方的合作伙伴承担。
10、乙方需在当地建立完善的市场拓展及售后服务体系,原则上乙方按每1000台设备至少配备1名技术安装、维护人员,乙方应及时跟踪设备运行情况,定期联络合作商户,反馈市场意见,解决相关问题。
11、 乙方及其代理签属推广兔电产品所需要的信息,包括商户名称、经营范围、营业地址(包括店照片)、联系电话、联系人信息、营业证照及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及影印件信息等,乙方及其代理对提交的上述资质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乙方应根据要求对商户开展必要的培训,并按要求上传商户的相关信息。
12、乙方不得未经用户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私自收集、储存、泄露商户的材料,不得自行或允许其他人使用这些材料侵害客户或甲方的利益,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确保客户资料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资料泄露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损失。
13、在特定的推广、促销、节日活动中,甲方举办的线上线下推广、促销活动,或是联合举办- -些大型活动,乙方及其商户无权提出异议且需按规定配合。
14、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业务操作要求,承诺不以恶意手段及名义收取额外费用(除甲方因市场发展新制定的收费标准除外),并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如有第三方举报并证据确实的,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立即退还不当得利,并按人民币
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客户投诉等产生恶劣影响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赔偿。甲方享有一切责任追究权与赔偿决策权。
15、 本合同合作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与本合同合作事项相同或者相似的合作,否则即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16、乙方声明并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有履行本协议之义务的能力,且其履行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第四条 设备售后与服务问题
1、合作生效起后期设备售后涉及到维修、调试等需要返厂售后的任何问题。原则性必须要和我方沟通之后再统一返厂维修,如若没有沟通确认,我方有权直接拒收且不接收任何形式的协商。
2、需要维修的设备请按流程操作:与我方沟通同意之后,所有设备按规定在所属平台进行解绑、删除。并附寄纸质‘兔电售后报修单’(联系业务经理人索要电子表单),并在每台设备上张贴售后问题且标示清楚,如果以上流程未按规定操作我司无义务处理。
3、所有设备因为代理商自身原因未按流程添加后台,未按流程激活,直接投入市场或流向市场,由此所产生的资金流向问题,我司没有义务配合处理。
4、为良好有序共同推广;“兔电”共享事业,请广大合作商按规,执行包括市场推广、后台操作、售后报修等流程。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处理所有售后问题,如因乙方不配合处理售后的,甲方有权对设备归属重新划拨处理。
第五条 合作明细
一、合作方式:甲方授权乙方为代理商。乙方首次购入设备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市场推广代理。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独立发展或联合社会第三方共同推广“兔电”移动充电设备。但是,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委托或者转授权,乙方如需投放其他区域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本协议到期正常终止前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协议到期自然终止。本协议终止后,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仍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如有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况(如:用户押金退费、产品退还等问题)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配合处理。因客户投诉产生的经济损失、涉及赔偿方面的决策权归属甲方。
三、交付规定:
1、乙方承担所有未达标的物流费用。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时,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打完合.同全部设备款。如有其他先发货后结算尾款的协议,自甲方发货之日起乙方需5个工作日内打完货物尾款,超过7个工作日内未结清货款的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同,乙方需要补齐甲方所有货款,并赔偿所订货物全款的双倍金额作为补偿。
3、货物一旦采购将不予退换货,机柜底座质保期为1年,充电宝为1年,线头质保3个月,自货物交付日算起。人为原因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乙方无权享受售后服务,若乙方因此需甲方提供技术维修的,甲方有权收取维修费,收费标准由甲方提供的计费清单计算。
4、乙方前期因推广设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及乙方合作伙伴推广、铺设“兔电”移动充电设备,由乙方统一向甲方付款购买。
四、收益分配与结算:
结算方式:以后台APP规则自动提现为准,到账以乙方、乙方伙伴代理管理后台绑定账号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为结算账户。甲方对相关费用及利益分配享有最终解释权,如乙方对本条相关事宜有疑问,可向甲方进行询问,甲方有权利且有义务为乙方进行解释,并最终以甲方解释为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可接受其他共享充电宝品牌及类似产品进驻,否则将视为违约。如乙方违约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返利收益。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2、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及律师费等。)
3、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之损失的,甲方还有权就损失的不足部分要求违约的乙方赔偿。
4、本合同合作期限内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拒不改正,或者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销售乙方的代理资格,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本协议到期正常终止前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协议到期自然终止。本协议终止后,违约责任条款、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仍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如有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况(如:用户押金退费、产品退还等问题)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配合处理。因客户投诉产生的经济损失、涉及赔偿方面的决策权归属甲方。
4、为有力落实快速有效地拓宽兔电全球版图,现倡导兔电伙伴坚决守住兔电事业“良性可持续发展”为底线。特通知合作伙伴禁止恶意切换商户设备,店铺资源归属权由部署日期最靠前的一方伙伴,坚决杜绝恶性竞争和内部消耗。切机行为-经投诉和发现,总部有权对切机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并予通报。
第七条 保密义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甲方任何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乙方工作人员亦承担保密责任,在未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开、发表。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乙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受到的行政处罚、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及律师费。
第八条 除外责任
1、为有效提供服务,甲方“兔电”软件系统将不时进行维护和检测因此产生的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不视为甲方违约。
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甲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双方应根据相关法令、政策变更合同内容。
3、如兔电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乙方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甲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在本网站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4、除遇国家政策如疫情、自然危害、地震、火山等不可抗力因素且国家明确下发政策调整除外,服务、结算、等相关费率将不作任何调整。
第九条风险提示
用户了解并认可,任何通过兔电系统官方进行的交易并不能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本公司不能也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负责: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弓|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代理有可能因此遭受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代理有可能因此遭受损失。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如自然灾难火山、地震、疫情等因素导致的风险。
4、因代理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
第十条 协议生效其他事宜
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行业惯例。
2、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双方对于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浙江随茺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需附乙方身份证、相关营业执照等证明复印件)。
3、为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技术条件、产品功能等变化需要,公司会适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内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更新后,公司会在“兔电”软件发出更新版本,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您也可以软件设置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如您继续使用“兔电”软件及相关服务,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本协议内容。如您对修订后的协议内容存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或使用“兔电”软件及相关服务。若您继续登录或使用“兔电”软件及相关服务,即视为您认可并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内容。
4、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我完全理解和同意“兔电”用户服务协议的所有要求和条款。
本《协议》版权由浙江随茺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并且保留一切对本《协议》解释的权利。